
北京离婚律师-姚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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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婚姻家事部负责人、高级合伙人、主任律师,北京广播电视台《第三调解室》特邀专家律师、杂志《方圆律政》特邀嘉宾、《家和律师说家事》主编、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、金牌财富规划师、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、《天赋密码•情感危机化解》、《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》公益讲座创始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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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平律师
擅长:婚姻家庭、房产纠纷
- 非常细心
- 专业负责
- 很有耐心
北京-北京城区-朝阳区用户这样评价她:
- 非常细心
- 专业负责
- 很有耐心
- 放心律师
- 经验丰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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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平
2022-12-08 17:37:31
长达20页的判决书中有这么一段彰显了公平,委托人出售婚前的房屋购买婚后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,婚后出资一小部分,登记为共同共有,大家以为共同所有是不是各50%呢? 经过努力争取,这个案件法官考虑了我方出售婚前房产的贡献,法院直接按我方计算的83.17%,对方16.83%的比例判决,虽然分居期间我方被迫搬离该房屋,依然是将房产判决归我方所有。所以自己的贡献得到了法院的认可,并且也不是谁占有房屋,谁就能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,每个案件的不同,判决结果也不同。 -
姚平
2022-11-28 19:31:15
🚩元甲第3405面锦旗🚩 【重组家庭,无法磨合,元甲律师调解成功】 🎖重组家庭因无法磨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,矛盾重重,找到元甲律所。 🎖元甲律师调和双方矛盾,解决补偿及财产分割问题,事情圆满解决。 🎖为了表示感谢,特送来锦旗一面 -
姚平
2024-02-05 15:39:54
遗产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,除有约定的外,遗产分割时,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,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。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,遗产分割时,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。北京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。 -
姚平
2024-02-07 15:03:06
离婚 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用自己的专业,在我方胜诉希望较小的案件纠纷中,帮助当事人获得24万元赔偿款。对方不服进行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!获得了当事人的赞扬与口碑!北京市元甲律师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。 -
姚平
2022-11-24 21:20:10
离婚案件,父母都想要孩子抚养权,这是父母爱孩子的表现,但对孩子而言,他们父爱母爱都渴望得到,都渴望父母的长期陪伴,轮流扶养是对孩子最好的解决问题方式,不因成人的矛盾影响孩子成长 -
姚平
2022-12-02 18:12:28
有些人认为经过法院的离婚就必定是兵戎相见,其实不然 双方在法院调解员的组织下达成的离婚合意,由调解法官出具调解书,双方协议离婚。 这同样是协议离婚,虽然与民政局办理的程序不同,但这种方式不需要等待离婚冷静期,能有效的节省两人的办理时间,让双方尽快开启各自的新生活。 -
姚平
2022-12-03 16:12:28
🚩《民法典》继承编第1125条: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丧失继承权: (一)故意杀害被继承人; (二)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; (三)遗弃被继承人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; (四)伪造、篡改、隐匿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; (五)以欺诈、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、变更或者撤回遗嘱,情节严重。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,确有悔改表现,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,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。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,丧失受遗赠权。 -
姚平
2022-12-08 11:42:30
男方婚前赠与款项给女方,女方将钱款用于双方生活,结婚后男方不务正业,多次向女方索要钱款,女方为男方支付17万元,男方不满意提离婚,并要求支付中间差额款,这明显要让女方人才两失,好在我方证据充分,经过争取法院驳回男方诉讼请求。 -
姚平
2024-06-18 09:36:47
男方被女方起诉离婚,两人共同经营一家农资店,家庭绯闻被闹的满城江雨,婚姻关系该何去何从?☔ 我们深知,每一段婚姻背后都有它独特的故事; 我们不仅仅是律师,更是您的倾听者和朋友; 我们会用心倾听您的想法,理解您的困境; 无论是婚前协议、离婚纠纷,还是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; 我们都能提供恰当的专业服务, 让您在情感的道路上不再迷茫、解决家庭难题! -
姚平
2025-01-15 16:10:03
男方出轨、家暴,女方痛苦不堪,想离婚却遭到男方拒绝;委托我们后,收集全面的证据资料,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,帮助女方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和北京房产,摆脱痛苦的婚姻同时也争取到最大权益。 -
姚平
2022-12-08 17:02:31
🚩手机录音遗嘱有效吗? 录音遗嘱,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。现如今,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很少用到录音机,普通家庭也很少拥有专业的录音设备,常用的录音工具变成了手机。手机录音遗嘱是否有效,要看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录音遗嘱的生效要件。 《民法典》第1137条规定,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,以及年、月、日。由此可见,法律并没有对录音设备作出专门的规定,因此用什么设备录音并不重要。通过手机录音订立遗嘱的,切记见证人也要在录音中说明自己的姓名和当天的日期,否则视为没有见证人,该份录音遗嘱无效。